唐军律师亲办案例
原告周某诉被告湖南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
来源:唐军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9-23
浏览量:370
    原告周某诉被告湖南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
    被告为解决经营上的困难,于2008年4月30、7月30日、2009年5月5日向原告借款,被告出具的三张借条显示本金共580万元,月利率为3%。后因被告无力偿还,原告便于2010年7月1日向某中级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其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计800万元。本团队律师在接受被告的委托后,立即进行了调查取证,通过调查得知,被告向原告借款三次,实际借款本金共328万元,双方约定月利率为10%,并且被告通过本公司财务人员偿还了部分借款。这意味着高额利息已经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了,实际本金并非借条上载明的金额,后经过一个月的艰苦取证工作,终于收集到了事实真相的证据。当法院组织证据交换时,原告也承认了我方主张的事实。最后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原告在调解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向被告支付本金和利息共计260万元。
以上内容由唐军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唐军律师咨询。
唐军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101好评数0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长沙市五一大道599号湖南供销大厦(新世界百货)10楼1009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唐军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301*********486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湖南-长沙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长沙市五一大道599号湖南供销大厦(新世界百货)10楼1009室